关于评选2024年度我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各学院:
2024年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学院参照《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上理工【2021】96号),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评选,确保评选公开公正。具体事宜如下:
1、评选条件:
(1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行端正,尊敬师长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(2)学习成绩优良,在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,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,在读期间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。
(3)学位论文按期答辩,并通过答辩,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。
(4)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赴西部、边远、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;在科研、国内外各类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,在服务社会、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。
2、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、推荐名额(附件1)确定推荐名单,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5天公示。
3、所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获评学生填写《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》(附件2)。该表一式两份,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由本人黑色水笔签名,具体要求见样表,请勿自行调整审批表格式。打印要求:A4纸(一张)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。
4、学院核对学生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上的信息无误后,签署学院意见,加盖学院行政章,学院领导签字或盖章。同时填报《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(附件4)并加盖学院行政章。请务必注意提交材料的准确性。
5、各学院请于2024年4月3日前上报校优秀毕业生纸质版材料(加盖学院签章的《审批表》及《汇总表》)至研究生工作部408室,同时发送《汇总表》EXCEL电子文档到usstygb@163.com。
6、为便于对学生获奖资格进一步审核,烦请递交材料时,将审批表根据汇总表顺序排序。审核通过后将会进行校级公示。
研究生工作部
2024年3月7日
附件1:各学院2024年度校优秀毕业生(研究生)推荐名额
学院 | 人数 | 学院 | 人数 |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| 35 |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 工程学院 | 66 |
管理学院(含专业学位中心) | 72 | 机械工程学院 | 41 |
外语学院 | 13 | 环境与建筑学院 | 26 |
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| 16 |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| 57 |
材料与化学学院 | 35 | 理学院 | 16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 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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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上理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
2024年度我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.docx
附件3:上理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(样张)
2024年度我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(样张).docx
附件4: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
2024年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