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【2024】8号)及《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上理工【2021】96号),学校现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(研究生)的评选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和名额
1、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信用记录,成绩优秀,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。原则上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推选;
2、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,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赴西部、边远、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;
3、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。
二、评选程序及材料上报
1、学生自主申报,学院组织遴选,推荐结果经学院范围内5天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填报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2、请于2024年4月3日前上报《2024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》(加盖学院签章)至研究生工作部408室,同时将《汇总表》excel电子版发至usstygb@163.com。
3、汇总表中的各项信息参照格式如实填报,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统一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4、根据市教委要求,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采用网上填报。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本人进行网上填报并按要求打印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。具体填报时间和流程待通知。
研究生工作部
2024年3月7日
附件1:2024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(研究生)推荐名额
学院 | 名额 | 学院 | 名额 |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| 15 |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| 28 |
管理学院(含专业学位中心) | 30 | 机械工程学院 | 17 |
外语学院 | 6 | 环境与建筑学院 | 11 |
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| 24 |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| 7 |
理学院 | 7 | 材料与化学学院 | 15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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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《2024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》
2024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汇总表.xlsx